第164章、立国动议(1)-《人间无为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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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防止异族抱团,中华阁在所有辖区的居民档案管理和颁发的证件中,淡化了居民原来的民族成分。只要摆脱了战俘、劳改犯人身份,成为公民后,都统称为华族。
只不过为了顺应这个时代的社会等级观念,且方便管理诸多外族移民和战俘,设置了一整套公民等级制度,并配套了健全的晋级制度,给所有人预留了上升通道及希望。
以这段时间移民最多的倭国人为例,战俘、平氏官府、地方势力的核心成员等,经甄别后,分配到矿区、建设兵团等地,劳动改造3-20年不等。期间会根据表现,选拔出班组长、监工等职务,甚至可以减免刑期。
也就是说,即使是劳改犯人,也有晋升通道。
劳动改造期满,且在劳改夜校取得文化课学习考核成绩,至少能流利运用汉语交流的释放人员,可晋级为5级公民。拥有自主选择到工厂、矿区、建设兵团、农场、商贸等工作的机会。虽大部分人,可能还是留在原来的单位工作,但聘用方需按最低薪酬标准以上,按时发放薪酬及福利。
5级公民享有自由迁移地点、重新选择其他职业的权力。
4级以上公民,每个人可获得1亩农用地及0.5亩宅基地。且可申请加入辅军,表现优良者,可加入中华军。一旦正式入伍,便享受军人起步相当于公民3级的地位,其所在家庭土地人均可提升到1.5亩,且拥有减免多出定额土地使用权的税赋等优惠政策。
其中,中国大陆移民过来的华族,起步就是4级公民。
不过,公民要提升等级,除各种贡献值、期限要求外,文化考核也占了相当的比重,文化课除夜校外,也可申请到成人学校,利用业余时间学习。
虽和前世现代人人平等理念尚有较大差距,但在这个贵族横行的时代,公民制已是巨大进步了。
倭国战事结束,大量的劳动力和辅军的到来,极大推动了东南亚地区控制区的扩展。不到半年时间,前世印尼、马来西亚已全部一统。原来的权贵阶层、附属势力的核心人员、战俘等,又都被迁移到罗娑斯、倭国、罗荒野等地去劳动改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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