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尾语-《娱乐三人行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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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可是,我这本书的分类,本来就是“职场小说-娱乐明星”啊。

    标题也叫做《“娱乐”三人行》,对吧?

    作品相关里,我也声明过,写这本书的初衷就是之前看了几本韩娱小说,感觉和自己的三观冲突,所以我才会隔了十多年忽然又有了创作**。

    甚至在小说正文的附言和卷尾语里,我还一再地强调,这本书不会是纯游戏研发剧情,不能接受这一点的朋友,请让我们好聚好散,不是么?

    至少在这件事上,我觉得我肯定没有挂羊头卖狗肉故意欺骗读者的嫌疑啊!

    在我看来,读者想看什么,作者是没有立场去强求的。

    您觉得对我这部作品不满意,这是您的自由,您大可以去找更喜欢的书来看,也可以像我这样,试着自己去写一本出来。

    这都没什么,可为什么非要觉得作者就一定有义务要照着您的想法去写呢?

    怀着这样的情绪,我忍不住看了一眼那位读者的个人信息——果不其然,我这本书,他连学徒都不是,粉丝值甚至是0。

    说实话,我对看盗版书的行为,并不算太介意——哪怕我写的是实体书,放在书店里销售,别人也有可能只看不买,或者干脆借书来看,对吧?

    加上实体书一样可能有盗版的存在,我自己就曾经亲眼见过至少三个版本的盗版《艾尔帕西亚佣兵》摆在书店里,堂而皇之地出现在我面前——也就是我写的上一部小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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