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尾语-《娱乐三人行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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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更何况我现在写的这一本,严格来说本身就是有“侵权”嫌疑的现实娱乐题材的小说?

    在自己都“不干净”的前提下,还去苛求别人要多么尊重著作权,这种事我也确实做不出来。

    只不过,我真的觉得很荒谬的是,既然你曾经觉得这本书的题材“挺新鲜”,却没有表达过你支持小众题材的态度,等到你觉得这本书因为剧情走向变得相对更大众一些而“不再新鲜”的时候,有立场来向作者表达不满吗?

    作为作者,我一直都有留意这本书的收藏数,订阅数。虽然成绩一直很渣,但我可以负责任地说,剧情从游戏研发过渡到涉及娱乐,看的人比之前会稍微更多一些,这是不争的事实。

    “新鲜”不可能当饭吃。

    作为一个坚持多年的小众读者、小众玩家和小众作者,我认为,“小众”的核心价值就在于“死忠”的支持,这是小众文化与大众文化最明显的区别。

    就像段杉杉、赵启文、柳随风和舜曜晋他们“沉溺”于第六天魔王那样。

    一个吝于表达出自己支持态度的“路人”,是没资格去奢谈“小众”和“新鲜”的。(未完待续。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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